廣東梅州:土榨花生油作坊已列入禁止目錄
市市場監督管理局:根據《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和《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》要求,結合我市實際,梅州市食安委研究起草了《梅州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目錄》,并報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,將土榨花生油列入食品加工小作坊禁止目錄,主要原因是: 我市土榨花生油榨油坊較多,且大多數分布在農村和城鄉接合部,大多數經營方式是現場制售或來料加工,生產條件普遍簡陋,就目前小油坊的生產經營條件和工藝技術來看,其生產出的散裝土榨花生油依然存在相當的風險,大部分產品將無法達到《條例》規定的要求。 如不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,土榨花生油將可進入市場銷售(商場超市、集體食堂等),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,影響面較大,因此將其列入禁止目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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